关于开展2017年共小“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具有时代精神风貌、团结奋进的先进班集体,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学生的全面发展,现开展2017年度共小“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优秀班主任:在共小班主任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关爱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3.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遵守教师基本道德规范,模范恪守“三要八不准”教师职业行为的要求。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班级建设和管理有特色,实绩显著。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和谐民主。能整合校内外教育力量,已形成良好的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所带班级或个人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5.注重学习,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参加过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在区级以上会议上做过交流。
6.所带班级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因师德等问题被投诉且经核实的班主任,一票否决。
南京市共青团路小学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