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评选活动通知精神,我校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孙其珍
组员:全体管理干部
二、 推荐条件:(详见学校网站有关区教育局文件)
三、推荐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1名、师德先进工作者(个人对照条件申报,符合条件上报教育局)
四、推荐程序:
1.6月20日宣传,全体教师推荐,若遇到重票工作小组票决;
2.公示,6月28日上报教育局。
备注:
1.当年累计请假(含病事假、产假、婚假等各类假期)达22天不参加推荐。
2. 同期已评选过区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不参加推荐。
3. 根据文件要求,参评教师须工作5年以上,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