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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增强保护意识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增强保护意识

2016年12月28日下午,共小少年法学院第六届学员本学期第三次上课。

今天为同学们授课的是雨花台区公安分局法治处王坤老师,内容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王老师首先谈到,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青少年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但由于未成年人好奇心强,生活经验不足,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受到侵害。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我们少年儿童要学好法律,受到侵害时举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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