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校园伤害,共筑校园安全
日前,雨花台区法院米玲法官走进共小,为少年法学院第六届学员上课。在米法官的指导下,学员们认真聆听,积极发言,勤做笔记。学员们通过学习,充分地了解了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如在2017年10月1号即将施行的新民法通则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界定在8-18岁。由此展开的一系列话题,对于五年级的少年法学院成员们来说,这就是一个最好的量身定制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只有知法方能守法,只有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维护他人的利益,少年法学院正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