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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南京市“斯霞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安排

 

关于推荐南京市“斯霞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安排

根据市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在本校开展推荐南京市“斯霞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成立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孙其珍

组员:学校全体管理干部

二、 推荐条件:具体详见区教育网“通知公告”

三、 推荐名额:“斯霞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各1名

四、 主要工作

序号

时间

主要工作

部门

1

6月8日

  1. 拟定推荐工作安排;
  2. 校园网宣传。

人事

2

6月11日

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

  1. 教师个人申报南京市“斯霞奖”、“优秀班主任”(因全区推荐名额较少,由教师个人申报:“斯霞奖”在人事秘书处申报,“优秀班主任”在德育处申报)
  2. 学校根据推荐条件拟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名单。

人事、

德育处

3

6月13日

全体教师民主推荐。

人事

4

6月13日

学校推荐工作小组成员集中投票。根据教师推荐,三项评比各选取前2名(如并列均列入候选人),学校推荐工作小组从中投票各产生1名上报区教育局。

(如管理干部本人列入候选人,不参与投票。)

校长室

5

6月13日

校内公示。

人事

6

6月19日

填报材料并上报区教育局。

人事

备注:推荐特别条件(其他条件详见教育局文件)

“斯霞奖”:

1.具有10年以上教学经历;

2.须有2年以上交流任教经历;

3.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曾获得过全国、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优秀教育工作者”:

1.须有2年以上交流任教经历;

2.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3.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
4.所有教师人选均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优秀班主任”:

1.担任班主任五年(含五年)以上,且为现任班主任,近5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须有2年以上交流任教经历;

3.获得历届此荣誉称号的班主任,除有突出成绩外,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南京市共青团路小学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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