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倡导教师自觉遵守《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开展“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定期对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如出现下列违反师德现象将严肃处理:
1.和家长沟通不通,引发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
2.歧视、辱骂、体罚、变相或疑似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3.违反师德规范,出现有效投诉。
4.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5.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考核处理意见:
1.扣除当月师德考核奖,造成严重责任事故将扣除当事人月考核等;
2.教师要和学生家长等当事人积极沟通,取得当事人的谅解;
3.教师必须给学校提交书面反思,学校对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4.取消教师所在办公室当月文明办公室评比资格;
5.取消教师本人学期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当年职称晋升资格;
6.学校将此事件如实上报区教育局,接受教育局意见,并就加强教师师德建设进行深刻反思,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